房地产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

2021-05-10 阅读次数:13556次

【政策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由于不需要到政府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为此,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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