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2011-06-20 阅读次数:20094次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拟对名门一品项目围墙栏杆供货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艺技术要求的生产能力,中标单位不允许将工程转包;
  2、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良好信誉及较强的技术、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能力;
  3、外地投标企业在扬州须设有分公司、办事机构或代理服务机构,以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4、谢绝联合投标。
  二、报价表:(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

  以上报价为完成所有工序及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价格,包含制作、安装(含固定栏杆用的墙体预埋件安装)、运输、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并开具需方财务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三、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及铁艺围墙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2、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栏杆图样(另附)测算投标报价;
  3、拟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单位发出拟中标通知后七日内提供本工程以下所需主要材料样品及成品小样,样品及成品小样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
  1)、围墙主立柱为壁厚不少于4mm钢板折弯焊接成的八角形方管,大小为10cm*10cm,其中正向宽度6cm,侧向宽度约3cm(具体见附图);
  2)、下侧横梁为50mm*50mm钢管,壁厚不少于3mm;
  3)、竖向栏杆及铁艺造型均为实心铸钢翻砂件或圆钢,其中竖向栏杆直径为25mm,其余铁艺造型、油漆等严格按照图样制作。
  4、所有连接件安装牢固,所有部位防水胶、防锈油漆要求至少保证五年不产生锈蚀破损;
  5、安装结束后由需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验收。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单位应制作完成围墙预埋件并可随时进行现场预埋,正式开始栏杆安装时间以工程项目部通知为准,安装周期为接到通知后20天内完成(可能分期安装)。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每期工程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支付本期价款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无质量问题付5%,验收合格后满60个月无质量问题付4.5%,留0.5%作为长期维修基金。
  六、须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所有资料一经投标恕不退还):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复印件复核原件);
  2、投标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说明、安装方案、防锈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3、近二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到扬州新能源月亮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缴纳叁万元投标保证金(送标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贴在标书袋外面),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在工程全部安装结束后无息退还;
  2、招标过程中若投标单位有违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5日内无息退还;
  4、拟中标单位接到通知7日内报送样品及小样,招标单位确认样品及小样后2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拟中标单位自动弃权,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报名与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下午5:00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对照其招标细则、图纸认真做好标书,并加盖骑缝章密封,于2011年6月23日下午5:00时前送至扬州新能源月亮湾置业有限公司三楼综合人力资源与采购部,逾期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由招标单位评标小组成员依据评标细则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分数最高的投标单位即为拟中标单位。
  2、评标细则:报价得分80分,其中报价最低的得满分,其余按比例得分;业绩工程10分,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份总价超过50万元的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得2分,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得1分,直至满分10分为止(签订合同前必须验证原件);施工组织设计1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可行,有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得满分,其余酌情给分。
  十、若中标单位不能满足招标单位的质量、工期要求,招标单位有权自中标单位违约之日起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供货单位,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一、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新能源月亮湾置业有限公司。


                                                               扬州新能源月亮湾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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